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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理由杀妻女死刑定谳 他呛:想死,你就杀?

发布于:2016-12-29 来源:太阳网 作者:多米互动

桃园一名李姓男子杀妻后烧炭害死6岁女儿,被最高法院判死定谳,成为我国今年第二个死刑定谳判决,刑九庭特别发布新闻稿解释判决6理由,对此,主张废除死刑的台大教授李茂生也在脸书发文讽刺。
针对最高院的声明,东、西方国家对于死刑存废理念不同,少数国人有「杀人不会死」的错误观念,李茂生反驳「嗯,东西方对于民主人权等的理念也不同喔。既然不同,那何必弄施行法?废掉算了。」至于最高院指儿童是族群繁衍的希望,非父母资产,父母有抚养义务,但无侵害权利(力),他则主张「嗯。儿童是族群繁衍的希望?这句话已经是将儿童视为客体了啊。还有啊,任何人都没有侵害他人的权利吧。」
另外最高院认为杀害儿童,无论出于如何动机,行为人主观性格显然凶残暴戾、铁石心肠,足以该当最严重的犯罪情形之一种。李茂生反击「杀人都是最严重的犯罪,不管杀谁,也不管是谁在杀,包含国家在内。然后,这句话是说在特定犯罪可以不用考量动机?不是说一一盘点吗?不盘点了哦?」
行为人若自知死罪难逃,主动求死,则法院判死,足当「死者与我皆无憾焉」的说法,李茂生则呛「他想死,你就杀?那不想死的话,就不杀了吗?癌症末期病患和医师师说他想死,于是医师就在手术台上将他杀了。这也是『病患与医师皆无憾焉』?医师无杀人权利,法官有杀人权力?」并不解地问「为何有人会因为自己有杀人的权力而沾沾自喜的?」「我不禁怀疑,你就是想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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