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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会垃圾桶爆炸案 友人作供疑被利用怒与被告绝交

发布于:2017-01-09 来源:太阳网 作者:多米中文

香港树仁大学学生会前会长被指于前年12月9日「网络23条」二读期间,疑参与立法会示威区垃圾桶爆炸事件,现职文员的杨逸朗(23岁)被控一项串谋纵火罪,杨否认控罪。案件今在区域法院续审,帮助被告购买消毒火酒及《华尔街日报》的其朋友林国伦出庭作供,指称他在事前并不知火酒及报纸的用途,而且在事发后才从新闻片段中得悉纵火事件,对被牵连感到愤怒,又对疑似利用他的被告感到失望,更与杨断绝来往。为辩方盘问证人的完整性,暂委法官王诗丽将案件押后至明早九时半续审。
  26岁室内设计绘图员林国伦供称,案发当晚他应被告要求,在海富中心的屈臣氏及便利店分别以现金及个人八达通购买消毒火酒及 《华尔街日报》,但杨没有告诉他所购物品的用途。他指当时杨问他为何不戴口罩,同时有人递给他一个口罩,他不好意思拒绝便将其戴上。林亦指出,他在附近跟他人聊天时,看到被告在铁马附近的垃圾桶旁蹲下,并伸手进垃圾桶「整野」几秒,但看不到杨在做甚么,不久后他便离开立法会。
  林又表示,当晚约11时他跟被告再以Telegram联络。当被告得知他以个人八达通购买报纸,杨表示「有啲危险」,吁他要小心点,不要再使用其个人八达通及出外要乔装;又传给他一段新闻片段,林至此才知道发生了纵火事件,遂向被告称他根本对纵火事宜毫不知情,而杨只是向他道歉。林称他心知他会受到牵连,因为他买相关的物品时有很多闭路电视拍下他的行为,又有售货员可作证人,种种证据都会令人觉得他是纵火者,他有可能要坐牢,故觉得愤怒;又不知被告是否在利用他,因此对杨感到失望,后更与杨断绝来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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