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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龙医院性侵案 犯人爆患爱滋引起恐慌

发布于:2017-01-15 来源:太阳网 作者:多米中文

九龙医院病房四男涉嫌性侵少年案,又掀「爱滋恐慌」!据悉当局在跟进案件及替涉案人抽血检验时,怀疑有疑犯带爱滋病病毒,令事件增添传染危机,当局恐防十七岁受害人感染爱滋病毒,他要接受服食抗爱滋病病毒药物及接受紧急抗爱滋病毒治疗。而涉嫌猥亵性侵的四名男子,已获保释候查。另外,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高永文关注事件,将与医管局检讨监察和保护机制,他指局方有责任保护缺乏自理能力的病人。
该宗病房风化案在本月七日揭发,留医九龙医院精神科病房的十七岁少年,由上月至本月初,疑在病房和厕所先后遭四名同房病人强迫口交和侵犯,但医护人员无察觉,至青年母亲探病时由其他病人告知其子「被人搞」,向儿子查问后惊揭案件。
涉案四院友 保释候查
西九龙总区重案组拘捕四名疑涉案男病人(卅八至五十六岁),四人已获淮予保释候查,下月上旬向警方报到。九龙医院成立专家小组,检视包括病房运作等可能引致此类事故的因素,并提出改善措施。
不过事件仍有馀波。有消息称,因院方在跟进评估性接触传染病毒的风险时,有人拒绝被抽血化验。其后怀疑有疑犯是爱滋病带菌者,故需要採取防传染措施,据悉十七岁受害少年正服食抗爱滋病病毒药物,以及接受紧急抗爱滋病病毒治疗,需待感染爱滋病毒的三个月空窗期过后,始能确认是否染病。
高永文:将与医局检讨
九龙医院发言人表示,为保障病人私隐,不会透露或评论病人的病情和健康状况,该院会继续协助警方调查案件。院方已向病人及其家属详细解释,并会继续与该名男病人及家属保持联繫,提供所需协助。
执业大律师陆伟雄指出,一般情况下,被捕人士均有权拒绝作身体检查,但如性罪行等,受害人身体上可能留有疑人的口液或精液,故警方有权力要求疑犯提供DNA样本,以作搜证。如警方坚持要疑犯作身体检查,也可向法庭申请,但基于每人均有保障自己的权利,故多数不予获发颁令,惟仍要视乎法庭最终决定。
对有病人在公立医院精神科病房疑遭同房病人性侵,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高永文昨出席一场合时表示,非常关注事件,稍后会与医管局检讨机制,研究对部分没有自我照顾能力的病人加强监察和保护。他坦言,相信部分精神病病人需禁闭式治疗,法例上亦规定在甚么情况下,需将病人收进有关病房。他指局方有责任确保制度上能够保护缺乏自理能力的人。
团体倡24小时监察病房
香港精神康复者联盟副主席王文臬表示,院方有责任保护病友,特别是身形较瘦弱的容易被人欺负。他建议增加录影系统,廿四小时监察病房情况,又指一名刚离开九龙医院精神病房的病人称,很多时被人骚扰,但即使向医护人员反映,亦可能因为患有精神病而无人相信。立法会议员张超雄亦对事件感震惊,质疑九龙医院有隐蔽而没有监察的地方,甚至涉及人手不足,建议院方在公众地方安装闭路电视、并设立医护人员巡更制度,防范类似事件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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