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首任检察长何超明逾千项罪成 判监21年
发布于:2017-07-14 来源:太阳网
澳门终审法院下午裁定,前检察长何超明涉及的逾千项罪名成立,判处入狱21年。
何超明被控诈骗、滥用职权、创立犯罪集团等1536项罪名,包括高价承包检察院各类合约牟利,涉及7000多万元。
合议庭认为,控诉书的大部分事实属实,何超明的行为符合犯罪要件,他创立并领导犯罪集团,有系统、有组织、有分工,何超明在当中担当领导角色,操控检察长办公室人员,透过批出大量合同,从而获取不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