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志颖2013年为了庆祝微博粉丝超过2100万人,转发一张黑白照片,只见照片中一群光头男子排排站,其中一个人修成他的脸,他觉得有趣,便转发写道:「光头的我造型还是可以的。」没想到被原拍摄者认为侵权,他虽然第一时间道歉,但对方不接受,因此闹上法院。
二度道歉
其实早在2月,林志颖就发出声明,並坦承当时是觉得有趣才转发,並未意识到改动权利人的作品,这是身为公眾人物的疏忽,尤其自己身为艺人,也深知智慧財產权的重要性,除了向摄影师道歉外,更承诺未来发言会更谨言慎行,感谢各方监督。
林志颖18日正式贴出致歉声明,再次对此事公开道歉,「针对此事件给朱庆福先生造成的伤害,深表歉意!本人亦將遵照法院判决,积极履行置顶72小时致歉及相关赔付责任。」
粉丝虽然心疼他只是转发,没有恶意,但此举也是希望大家更重视智慧財產权,同时纷纷留言夸讚他勇于认错的態度,「本是无心之失,但错了也要承担,会一直支持你的」、「这已经是第二次道歉了,很有担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