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期包括日本在内的多个国家考虑根据产品发行的情形,把加密货币纳入证券法范畴,这个月菲律宾证监会委员也表示出同样的立场,并认为这样做至少比全盘禁止要好的多。并且菲律宾央行也对该领域表现出开明态度,不会打击科技创新步伐。只是目前此类企业只限于汇款服务,并且需要在央行注册。
“我们的方向是把所谓虚拟货币产品看作证券,这样我们将适用证券法(Securities Regulation Code)”。采取该合法化举措之前进行了深思熟虑和监控,并咨询了央行。
“取决于产品开发的事实及情形,尤其是融资环境,ICO可能被看作证券,这样它们的发行必须在SEC注册”。比特币持有者对注册这件事的态度具有哲理性,尽管它们往往减缓创新,却比敌对的禁止好很多。PhSEC已经长期监控加密货币。
“尤其在社交媒体网站上,我们看到ICO产品,其中最流行的当然是比特币和以太币;但是也有可能被看作证券的新加密货币。这就是我们采取的方向,基于美国证监会、马来西亚、香港和泰国同类机构的现有法规”。
“现在在央行注册的虚拟货币交易所有两家,更多还在评估”。今年年初,央行颁布交易所法规,包括反洗钱条款。目的是保证国内汇款流动性。越来越多资本控制严格的国家在使用比特币,比如作为向国内汇款的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