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问你TVB最牛的一部剧是哪部,十有八九你要回答《大时代》。
是啊,这部神剧通过方、丁两家的恩怨情仇,展现了一整个波澜壮阔、跌宕起伏的时代。方家三姐妹被黑社会扔下楼那集,我现在都不敢再看第二眼,太惨烈。
但是我的答案竟然是——《壹号皇庭》。这部连拍了五部的电视剧,捧红了TVB九十年代的四大花旦之三和四大师奶杀手之三,此等捧人的功力,连《大时代》也不能望其项背。这部加起来超过百集的电视剧几乎贯穿我的童年,塑造了一系列独立潇洒硬颈的专业人士,这些角色又隐隐约约影响了我以后的专业选择以及感情观。
其实小时候看电视剧更多的是图个热闹,几位大状和检察官在爱恨里纠缠,或者是下了班在酒吧里厮混打趣,多么有意思。大了重看,反而会去关心案情本身。
印象当中有个案子,案情是这样的。
大厦业主委托黑社会收楼。
黑社会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无所不用其极,使出种种卑劣的手段,又是放蛇又是投毒,连老人和孩子也不放过,企图让这十二家搬走。
十二名业主不想搬走又不堪忍受折磨,只好奋起反抗,预谋封死了大厦的唯一出口,并准备凶器合力杀死了五名黑保安。他们正在杀人的时候,恰巧有路人和警察经过,警察亮明身份要他们住手他们也不肯,直到警察鸣枪示警才罢手。
然后十二人定了攻守同盟,警察和律师无论怎样询问,全都闭口不言。
然而人性都有弱点,囚徒困境无时无刻不在发挥著作用。其中第二被告心里犯嘀咕,按耐不住交待了全部案情,并转做污点证人,希望可以减轻处罚。
另外十一人此时不得不托出真相,讲述被黑社会骚扰的种种真相。峰回路转,陪审团听完证人以及这十二名被告人的陈述后,认定除第二被告以外的被告谋杀罪名全都不成立。
于是这十一个人全部被无罪释放,而另一个人却由于认罪被羁押。
看完这个案子,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这种定罪量刑完全颠覆了我对法律的认知。大陆正当防卫的定义是“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限度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这十二个人的防卫显然不是针对正在进行的,而是有计划有预谋的,而且超出了必要限度。香港属于英美法系,并无成文的刑法典,也没有成文的关于正当防卫的规定,一般人身防卫,见于《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条例》第8条:“任何人因不幸情况或出于自卫而杀人,或在任何其他情况下合法杀人,均不会因此招致处罚。
我不知道这个案子是否根据真实案例改编,还是编剧在信口雌黄。若情况属实,倒真给我们提供了另外一种思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