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传媒大眼导读
针对明星片酬,《人民日报》指出,目前中国明星的收入水平让大家感到有些高得过分。影视行业现如今所积攒的问题,不仅仅应该依靠市场无形的手去解决,也需要用政策去引导。以法律为框架,以政策为指导,尊重创作规律和市场规律,才能找到正确出路。
来源:传媒内参-传媒大眼综合
日前,优酷、爱奇艺、腾讯三大采购方平台联合正午阳光、华策影视等六大影视制作公司联合发表《关于抑制不合理片酬,抵制行业不正之风的联合声明》,明确提出“单集不超过100万元,总价不超过5000万元”的具体限额,声明一出,舆论喧嚣。
9月11日,《人民日报》针对影视行业的天价片酬现象发表评论文章,指出要把市场行为和道德评判区别开。
《人民日报》指出:发出限价声明的9家公司本身就是市场主体,可能曾经或多或少与天价片酬相关,但现在他们觉醒了、行动了,这本身就是市场在发挥调节价格的作用。
同时,《人民日报》认为在调控明星片酬的过程中,有两对关系需要谨慎处理。
一是要把市场行为和道德评判区别开来。生产成本过高以至高过销售收入,企业就会压缩成本,这是市场规律在起作用。畸高片酬是行业问题的表征而不是根源,如果把市场中出现的结构性问题完全归因于演员,并不符合实际情况,将会导致我们对影视行业发展状况的误判,不利于行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是要把少数演员的天价片酬和多数演员的合理收入区别开来。明显超过正常范围、达到“天价片酬”层级的演员毕竟是少数。这些畸高片酬消耗过多优质资源,占据片酬总额过高比例,留下价高质次的不良示范,必须接受市场重新定价,而那些专业水平精湛的演员和能力合格的普通从业者不应该受到误伤。只有兼顾公平和效率,才能推动影视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影视产业浮躁之风是病根
近几年,一线艺人、流量明星的片酬频繁突破“天花板”,引来民意声讨。几位爆红的年轻演员和流量担当片酬动辄达到6000至8000万元,正在热播的古装大剧《如懿传》,男女主角的片酬更是突破亿元。明星片酬增长速度严重超过了影视作品投资成本的增长速度,留给摄制、配音、特效、宣发等工序的制作费用相对减少,粗制滥造的作品屡见不鲜。
事实上,在台网博弈、资本掌握重要话语权的行业背景下,制片方为了拉来更多投资、制造更多话题噱头、赢得更多关注度,从而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不惜重金聘请具有强大号召力和雄厚粉丝基础的当红演员出演。这种行业浮躁之风被认为是造成目前影视明星天价片酬的根本原因所在。
在中国传媒大学副教授杨洪涛看来,造成明星高片酬的原因有四:“一是部分作品原创力不足,当导演、编剧、服化道、摄录美等工种不给力时,只有靠明星支撑场面,争取观众,即所谓‘戏不够、人来凑’,而一线明星资源有限,当大量影视项目抢占有限的明星资源时,片酬自然水涨船高;二是在互联网时代,演艺工作已经脱离单纯意义上的观演关系,很多演员更多地扮演‘明星’或‘偶像’的角色,网罗了大量粉丝,粉丝的盲目追捧催生且助长了明星的高片酬现象;三是中国影视行业大多属于小作坊生产,尚未达到工业化、规范化的成熟运营阶段,部分从业者缺乏契约精神和职业道德,又缺少相应的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来约束;四是大量热钱涌入影视行业,非专业的投资者在‘土豪’心态的作祟之下,笃信粉丝经济,膜拜明星效应,却忽略影视行业基本的艺术和商业规律,这种非理性的投资行为,也给明星高片酬撩火加油。”
《人民日报》在刊文中也指出,数据造假被认为是明星天价片酬的强力助推剂。目前,大多数投资方评价网播剧的唯一指标是网络点击量,点击量造假使剧组急功近利,高价争抢“流量明星”制造噱头,助推明星高片酬。
8月,国内首起因在视频网站“刷量”而引发的不正当竞争案件在上海宣判,被告“刷量”公司等被判赔偿50万元并公开道歉。数据造假是违法行为,需要执法部门介入才能根除。就在上周,爱奇艺发表声明关闭前台播放量显示,希望能够让影视行业更加关注“唯数据量”带来的问题,将焦点回归内容,这也是市场主体的主动调节。
无论是数据造假还是天价片酬,既然行业痛点集中于此,那也就意味着解决的时机已经成熟。成熟一个解决一个,是推动行业改革、破除行业积弊清醒而现实的态度。
遏制天价片酬还需多方努力
“明星的报酬除了片酬,还有股权等其他形式,如果光限制片酬,他们可能会通过其他方式规避。”中国电视艺术委员会主任编辑闫伟指出,从这个角度看,近日一系列针对明星高片酬的举措将起到一定的作用,但还有很多需要进一步完善落实的地方。
同时,影视内部人员应加强态度厘正和自我管理,受众擦亮双眼协助监督约束。唯有多方勠力前行,才能帮虚火的影视行业退烧,让疯狂的明星片酬降到合理的范畴之内,才能激发身处不同行业的奋斗者之创造力和幸福感,推动影视行业乃至整个社会的健康和谐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