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大会将辩论修改《议事规则》议案。香港记者协会促请立法会,考虑取消要求新闻界及公众人士离场的《议事规则》第88条。
记协表示,除非基于重大公众利益原因,否则立法会不应动用有关权力及取消该规则。至于立法会主席或全体委员会主席个人,可随时命令新闻界及公众人士离场的规定并不恰当;而立法会会议涉及重大公众利益,随意要求新闻界及公众人士离场,将严重损害新闻自由及公众知情权。
记协指出,虽然有关动议需先经立法会主席、全体委员会主席、委员会主席或小组委员会主席同意方能提出,但认为相关修订未能有效回应新闻界,对相关规则可能损害新闻自由及公众知情权的疑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