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DR医学美容事故导致一名顾客死亡,该案法官开始引导陪审团。
DR医学美容集团创办人周向荣、负责处理死者血液的实验室人员陈冠忠,以及负责注射的女医生麦允龄,各被控一项误杀罪。案中女事主陈宛琳在2012年10月接受CIK疗程后死亡。
高等法院法官张慧玲引导陪审团时指,法医证供及验尸报告等证据已说明陈宛琳的死因,陪审团不必考究是什么导致她死亡,只须考虑庭上证供,如果控方能毫无合理疑点,证明被告本身严重疏忽,违反对陈宛琳的照顾责任,导致她死亡,陪审团便要裁定被告有罪。
法官提醒陪审团,达成裁决时要客观,不能涉及情绪反应,例如同情案中死者或被告等,并要摒弃在报纸、网上或媒体上看到有关本案的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