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联办法律部部长王振民,出席本港“国家宪法日”座谈会时表示,《宪法》规范了中国根本制度,如政治、经济和社会制度,包括共产党领导、“一国两制”及内地司法制度等。
王振民表示,《宪法》是国家主权及统一的基本保障,一个国家只有一部《宪法》,是国家重要象征,甚至比国旗及国徽更重要。他强调,《基本法》是《宪法》的“子法”,原始基因是来自《宪法》,根本无须透过《基本法》附件三在港实行,亦非只有象征式效力。
他指出,有人打算将《基本法》和《宪法》割裂,尤如割裂香港和中国的关系,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基本法》的释法权,即反映《宪法》高于《基本法》。
王振民又指,“一国两制”是中国共产党根据《宪法》制定,并体现于《宪法》之中,中共并非只是内地的执政党,执政范围也涉及港澳。他称,香港自回归以后,政治颜色毫无疑问变红,香港又受国家领导,因此不存在是否染红的问题,因为香港本来就是红,形容中共与中国是分不开、本港及中共的命运亦是密切相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