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十四世纪中期开始,明太祖朱元璋积极地派遣使节到周边各国,要求向明朝朝贡,另一方面再三发布海禁令,严格禁止国民航海到外国。最终明帝国建立了“朝贡/海禁体制”的东亚国际秩序,一时间万国来朝,完全满足了明朝皇帝的虚荣心。朝贡贸易的核心是朝贡国向宗主国明朝皇帝献上贡物,皇帝以贵重多倍的赐品回赠,实际上使节带来的附带商品,才是重要的交易。这样,明朝的对外贸易仅限于伴随朝贡进行的国家贸易。
对外政策转向防守
根据日本学者羽田正著作的《从海洋看历史》所以述,到了十五世纪中期,这种以明朝为中心的朝贡体制就出现动摇。郑和最后一次带领大明舰队下西洋是在宣德年间,之后国家财政困难,已不能再支持这种大规模“烧银纸”的远洋行动, 南海和印度洋的国家便再看不到天朝大军的来访和威慑,也减少了对“大佬”的朝贡。这时天气也出现问题,一四四零年代左右开始,欧亚大陆的气候进入寒冷时期,明帝国的境内也常常发生饥馑和天灾,严重影响国内经济。同时,明朝在对外战争出现了一次大挫败,明英宗御驾亲征蒙古部族瓦剌,竟反被俘虏(土木之变),自此明朝的对外政策完全转向防守态势,并减少和亚洲各国的朝贡贸易。
此后,原本来自印度洋、西亚、东非的朝贡差不多断绝,来自东南亚的朝贡也大为减少,日本的朝贡被限制为十年一次,连琉球的朝贡贸易也渐渐缩小。
走私活跃 倭寇肆虐
自十五世纪末,中国沿海地区对中央的离心力越来越大。在广东,外国商船在广东地方政府默许下进入广州湾进行非朝贡性的贸易。在福建,华商在南海的走私贸易非常活跃。明政府透过朝贡海禁贸易体系来管理对外通商,事实上已行不通了。公元一五四零年代,华人走私海商,连结日本武士,组成多个武装集团,展开走私贸易,并且大规模扰乱劫掠中国东南沿岸,这就是明朝历史上著名的“倭寇”。
直到一五六零年代末,明朝的朝贡易政策终于转变,允许华人海商从福建渡海到东南亚各地贸易,在北方边界上也有朝贡外的“互市”。
锺左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