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幂参演的古装剧《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播放后人气更上一层楼,中国有一间名为“十里桃花”的影视传媒公司在其微信公众号中宣称,杨幂将演出该公司投资的新戏,在文中上载了她的照片,结果被杨幂告上法院。
西城法院作出判决,十里桃花影视传媒(深圳)有限公司要赔偿杨幂经济损失及公证费用共5万2000元人民币(约3万1544令吉)。杨幂的起诉书中,十里桃花影视公司未经她允许,在微信公众号中使用了她的肖像进行演员招募及企业招商,并称她将演出《我和我的七个半女友》,且摄制队大部分工作人员来自《三》剧,同时,十里桃花影视公司的相关负责人也在其微信朋友圈大肆发布虚假宣传讯息。
不过该公司微信公众号介绍新戏的文章仍写由杨幂主演的旗号,并使用了她的照片,更未见到该公司向杨幂作出致歉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