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发表访港后的初步评估,IMF认为香港的金融体系具备足够条件应对挑战,银行具备充裕的吸收亏损缓冲能力,短期资金带来的不稳定因素亦有限。当局一直密切监察与中国相关的风险,而基金组织工作人员评估有关风险属可控。
IMF指出,香港可进一步加强对非银行机构,包括证券市场、经纪交易商及资产管理人的监察制度,可防范风险,包括由连系香港及中国的新渠道带来的风险。当局应维持高水平的证券上市标准以确保金融稳定。
此外,制订保险公司的新风险为本资本制度的工作,已踏入“第二阶段”,主要在于制订量化规定的详细规则。香港须继续维持对中国相关风险的密切及定期监察,可在减低相关潜在风险的同时,让香港充分把握与中国关系更趋紧密而带来的机遇。当局加强监察网络保安风险亦属合宜。
评估又认为,香港透过不同渠道支持金融科技的发展做法合宜,包括与新加坡及深圳就金融科技发展进行更紧密的跨境合作等,都有助巩固香港作为主要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
不过,科技发展可促进新金融服务的开发及应用,但同时亦会影响现有的市场结构。金融规管制度必须适应有关发展以确保有效的监管,并在不会过度窒碍创新的同时,确保能有效管理影响系统稳定及健全性的风险。展望未来,当局应继续检讨及加强金融科技的规管框架,确保其持之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