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学民思潮召集人黄之锋、学联前副秘书长岑敖晖、社民连副主席黄浩铭等20人,涉嫌于3年前占领行动期间,在旺角占领区阻碍执达主任执行禁制令,被控刑事藐视法庭罪。其中4名已认罪的被告张启昕、马宝钧、黄丽蕴及杨浩华等,各被判监禁1个月,缓刑1年。
同案另外16人,包括已认罪的黄之锋和岑敖晖和受审后罪成的黄浩铭,将于下月7日判刑。
早前在反新界东北拨款案获准保释的黄浩铭,今日下午到庭旁听后表示,预计自己将再度入狱,并呼吁港人不应因监禁而惧怕,应继续为香港不公义的事情发声。他指出,每一个抗争者需付上代价,相信他本人与黄之锋等在占旺案中,因参与度较多,面对监禁机会亦较高,惟他重申,自己不害怕牢狱之苦,会勇敢面对,争取香港的民主之路。
黄浩铭称,占旺案中的一众被告没有藐视法庭,又指前特首梁振英要解决政治问题,滥用司法程序,清理群众,而没有面对当时在金钟聚集的群众,做法可耻。
岑傲晖亦表示,已有即时监禁的心理准备,认为占旺案被判的刑期时间,较其他抗争案件为短。他称,抗争者面对政权打压,只会变得愈来愈强壮,更有经验面对。
案情指,在2014年占领行动期间,的士小巴团体及大厦业主成功入禀申请禁制令,禁止占据旺角弥敦道一带,执达吏及警方在当年11月底清理弥敦道时,20名被告涉嫌违抗法庭命令,未有离开现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