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学民思潮召集人黄之锋、学联前副秘书长岑敖晖等20人,涉嫌于3年前占领行动期间,在旺角占领区阻碍执达主任执行禁制令,被控刑事藐视法庭罪。其中4名已认罪的被告,下午在高等法院各被判监禁1个月,缓刑1年,罚款1万元。
4名被告分别是张启昕、马宝钧、黄丽蕴及杨浩华,其中马宝钧由于收入不稳,获法庭批准在半年内交罚款。法官提醒各被告在缓刑期间,切勿干犯其他罪行。
另外同案的16人,包括已认罪的黄之锋和岑敖晖,以及受审后罪成的黄浩铭,将于下月7日判刑。
案情指,在2014年占领行动期间,的士小巴团体及大厦业主成功入禀申请禁制令,禁止占据旺角弥敦道一带,执达吏及警方在当年11月底清理弥敦道时,20名被告涉嫌违抗法庭命令,未有离开现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