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人大常委会日前通过批准高铁“一地两检”合作安排的决定,明言合作安排是符合宪法及《基本法》,《基本法》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代表谭惠珠表示,人大的决定已经是法律,具有约束力。
谭惠珠指出,人大常委会就“一地两检”作出的决定,过程中经过详细斟酌,强调并非人治决定。
她认为,决定文本的格式和内涵不会与本港法庭判词一样,罗列所有事实证据法理,但已具备必要的内容。
另外,她亦有留意到部分普通法思维的精英人士,认为人大决定的文件不足够,或他们未必习惯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文本写法,但强调人大的决定已是法律,具有约束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