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财委会通过为康文署一笔无法追讨的房屋津贴撇账,但多名议员批评当局的处事手法。
一名前市政局合约雇员,在市政局解散及康文署成立后,仍继续按照前雇用条款享有非实报实销现金津贴,在2000年至2005年期间,收取房屋津贴逾86万元。
区域法院在2008年驳回署方向员工提出的申索,涉及员工亦已退休,民政事务局去年向立法会申请撇账。民政事务局副局长陈积志表示,康文署就个案进行内部调查时,发现有4名人员须直接负责,已对他们采取简易纪律行动,承认当中涉及人为疏忽。
康文署助理处长梁苏如璧亦承认,当时有同事疏忽继续发放旧有津贴,又指当年有692名前市政局职员过渡康文署,其中有两人拿错津贴,但另一人收取津贴少于50万元,已被撇账。
有议员质疑署方事隔8年才提出申请,过程中用于调查及法律程序的资源,可能超过原本的损失。工党新界东议员张超雄指出,事件中有人为错误,这错误按署方判断应知道不属欺诈,但还要经法庭程序及报警,本身是非常昂贵,做了那么多,最后要撇账,认为处理手法有问题。
经民联地产及建造界议员石礼谦亦认为,用了很多钱、很多时间去追讨,对方亦被骚扰多年,可能随时每晚也睡不了觉,质疑政府做法欠妥。
议员朱凯廸认为,事件令人想起前发展局局长麦齐光疑骗屋津事件,质疑最后只有两人拿错津贴,是很奇怪的事。街工梁耀忠则认为,若有人没有提交证明,政府在逻辑上就不应继续审批屋津。
陈积志回应指,可能有欠缺公允之处,对当时的同事追讨过程造成的压力,是可做得更好,时间上亦耽误了不少。他指,会督促康文署小心行事,从比较以人为本角度去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