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委员会委员谭惠珠出席电台节目时表示,高铁“一地两检”方案的法律基础,在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以及“三步走”的每一步环环相扣,期望市民能耐心体会。
她续称,落实“一地两检”方案,不需要修改《基本法》;若认为要有具体的法律条文,才具有法律基础,这不是正确看待《基本法》的方式。
对于将来可能有人就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提出司法复核,谭惠珠相信,本港法院会接纳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因为这是最高的权威,不会推翻有关的决定,如果没有这项决定,香港本地立法一定会被推翻。
不过,她补充,若有人就本地立法提出司法复核,法院也不会受理,因为这是立法会的事务。
谭惠珠指出,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或释法后在香港引起争议的原因,是由于香港的传统及法律训练,都是站在普通法立场,故需要时间了解内地决定及法律上的举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