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前年6月在西贡蚝涌亚视旧厂房搜出怀疑爆炸品,5名年龄介乎23至36岁男子被控串谋制造炸药罪,其中3人被加控管有炸药罪。陪审团裁定,5名被告中3人罪名成立,另外两人罪名不成立,当庭释放。
其中第二被告郑伟成和第三被告彭艾烈,被裁定串谋制造炸药罪名成立。而两人和第一被告陈耀成被控管有炸药的罪名,全部裁定罪名成立。第四被告胡启赋和第五被告文廷洛则裁定罪名不成立。
案发在2015年6月,警方在行动中检获数公斤固体及5升液体化学原料,又在其中一名被告的住所,起出两升可用作制造高爆炸性炸药TATP的化学原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