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委员会主任李飞今早在《基本法》研讨会发表演讲。今次演讲的主题是“在国家宪法及《基本法》下香港作为国家特别行政区的角色及使命”。
李飞表示,要讲解今次的题目可以分三层讨论,一是香港特区从何而来;二是香港特区在国家体制中有何地位;三是香港特区应该做什么。李飞表示,解答好这三条问题,将可更好地认识自己,抓住定位,面向未来。
李飞强调,国家宪法是香港《基本法》的根和源,没有国家的宪法,就没有香港《基本法》,没有《基本法》,就没有香港特区及“一国两制”。他说国家宪法是设立香港特区、实施一国两制最根本、最权威的法律依据。国家领导人今年以来每当谈到“一国两制”问题,常同时谈到国家宪法和《基本法》,这种说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他又指,有些人谈香港宪制基础只提《基本法》,说《基本法》是香港宪法,有意无意忽略国家宪法,甚至说香港的宪制依据,是“中英联合声明”,都是不正确,因为中国是统一单一制国家,只能有一个宪法,便是中国宪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