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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央行发布加密货币交易所监管草案 并同时展开公众咨询

发布时间:2026-02-22 爽报 YesDaily.COM 205

马来西亚国家银行(BNM)在本周四(14 日)发布了有关加密货币交易所的新监管草案。此外,还就当地的数位货币交易所在基于《反洗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 2001》下作为报告机构须执行的报告义务,向公众进行意见咨询。

该央行表示,这旨在确保他们能采取有效措施以打击与使用数位货币相关的洗钱/恐怖主义融资风险,同时提升数位货币活动在马来西亚的透明度。该央行行长 Muhammad Ibrahim 早在 9 月份时,已表示正计划在今年年底前发布关于加密货币的监管指引,当中特别是与反洗钱及反恐怖活动融资有关的准则。

“我们希望在年底前能出台有关加密货币的指引:特别是有关反洗钱和反资助恐怖主义的准则。我们希望确保那些想参与到这一行业的人有清晰明确的指引。”Ibrahim 在当时向记者表示。

据周四发表的文件显示,马来西亚央行在经过数月的努力后,已拟议出相关的政策。这份监管指引草案将规定那些附合当地《反洗钱法》附表 1 所定义的数位货币交易服务的营运商,其必须作为报告机构来履行相关的法律义务、要求和标准。这包括“透明度”义务,加密货币交易所必须向公众提供相关信息,以便大众能更好地理解和评估与使用加密货币相关的风险。如这一草案获得批准,这些规定将适用于代表别人进行加密货币交易的任何人或公司。

该央行指出,提升透明度将有助于防止加密货币被利用到各式犯罪或非法活动。另外,加密货币交易所必须同时向银行申报其营运细节。如加密货币交易所在作为报告机构下未能申报其细节或遵守报告义务,将很可能触犯《反洗钱法》的规定,甚至将从此被马来西亚当局终止或拒绝其使用当地的金融服务。这意味着,加密货币交易所将需要核实其用户的身份、监察加密货币交易,并适时向马来西亚当局报告任何可疑的活动。

值得注意的是,该央行在文件中强调“马来西亚国家银行并不是要监管数位货币”:

对数位货币交易业务的“报告义务”援引,绝不意味着央行对数位货币的任何授权、许可、认可或确认。公众必须留心,目前数位货币在马来西亚仍不是法定货币。因此,数位货币的任何相关业务不适用于央行在监管各金融机构时的市场行为标准或安排。

简单来说,加密货币交易所将与当地的其他报告机构,如律师事务所或会计师事务所,以及不属于银行范围的房地产经纪人所援引的报告义务是一致的。因此,在该草案中亦作出提醒:

建议市民对处理数位货币以及那些提供数位货币相关服务的实体,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并评估当中所涉及的风险。

马来西亚国家银行表示,欢迎公众在 2018 年 1 月 14 日前,就是次草案提交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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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BNM、BN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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