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及常委林朗彦入禀高等法院,就选举条例订明被判囚逾3个月的人士,5年内不得参选和当选立法会或区议会议员的规定,提出司法复核。
黄之锋认为,有关条例是剥夺在囚人士服刑出狱后的参选权,很多普通法国家,只是限制服刑期间不得参选,希望复核能成功。
他称,对成功获批司法复核许可审慎乐观,但对于会否参选2020年立法会选举仍言之尚早。
他又强调,司法复核制度须证明自己与现有法例条文有基本关系方能申请,但申请复核并非为自己,而是为香港众志、东北案、本土派等在囚政治犯,或将被判刑的政治人物,目的是为现有的严苛条例拆墙松绑。
黄之锋又表示,已确定明年参加立法会港岛区补选的人选,月内将公布。
香港众志罗冠聪、黄之锋与学联前秘书长周永康,今年8月因律政司就公民广场案提刑期复核,分别在上诉庭被判囚6至8个月。终审法院批出上诉许可,三人获准保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