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选星闻》“内裤跟没洗一样” 看到台湾女友家厕所后他决定分手!
范冰冰出道21年,起初以“还珠格格”中饰演的金锁最广为人知,在她的演艺生涯,却早已从丫鬟爬上女帝,而她的成功并非一时,她几度被丑闻缠身,后用自己的方式翻身,不只常缔造纪录,更创下经典金句“我就是豪门”,想不到在她37岁这年却因“阴阳合同”闹得沸沸扬扬,让“豪门”瞬间变“嚎门”,演艺事业再度面临危机,如今大陆官方也正式宣布,她将补缴至少8.8亿人民币(约40亿台币)就可免坐牢。
今天大陆官方公布最新进度,指出“目前案件事实已经查清”。范冰冰确实以拆分合同型式偷逃个人所得税,并查出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有少缴税。从调查核实情况看,范冰冰在电影“大轰炸”剧组拍摄过程中实际取得片酬3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皆为人民币),其中1000万元已经申报纳税,其余2000万元以拆分合同方式偷逃个人所得税618万元,少缴营业税及附加112万元,合计730万元。此外,还查出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缴税款2.48亿元,其中偷逃税款1.34亿元。
对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追缴税款2.55亿元,加收滞纳金0.33亿元;依据规定,对范冰冰采取拆分合同手段隐瞒真实收入偷逃税款处4倍罚款计2.4亿元,对其利用工作室账户隐匿个人报酬的真实性质偷逃税款处3倍罚款计2.39亿元;对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计收入偷逃税款处1倍罚款计94.6万元;对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两户企业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和非法提供便利协助少缴税款各处0.5倍罚款,分别计0.51亿元、0.65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