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财务委员会举行特别会议,讨论修改会议程序机制。多名民主派议员不满主席陈建波的裁定,令会议一度暂停5分钟。
会议上,副主席田北辰提出,需在会议12天前就修订会议程序的议案作出预告。议员朱凯廸则提出6项动议,预告应在24天前作出 。
陈健波则指,有数名议员按《会议程序》第37A段,提出俗称临时动议的议案,但今次议程并非就政府财务建议发表意见,而是处理财委会会议程序的修订,裁定临时动议不适用,要求继续合并辩论田北辰和朱凯廸的动议。多名民主派议员对此不满,认为《议事规则》容许议员毋须预告提出临时动议。双方争议持续,令会议一度暂停。
另外,人民力量陈志全继续批评陈健波限制议员发言,陈健波解释主席有权决定发言时间。工党张超雄亦提出,民选议席数目已不能反映大多数市民意见,民主派议员在议会内的发言变得更重要,如果强行剥夺少数派提出异议的权力,对社会不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