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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荣宏和陈施羽离婚后为了抚养费、房产等争议口水战不休,日前媒体报导洪荣宏未付抚养费,他本月20日发声明反驳,并要求陈施羽将书籍“幸福在转角”下架,22日陈施羽偕同苏家宏律师举办声明记者会,表示夫妇2013年并未离婚,在加拿大签署的是分居协议书,洪透过律师发表的声明也提到是Separation Agreement,却以中文翻译骗过众人,反击洪说谎。
今(25日)洪荣宏再发声明,针对说谎离婚一事,引述当年帮两人拟订加拿大英文版离婚协议书的律师—加拿大BC省家庭法律师赖律师,表示“在加拿大,双方办离婚前的协议书,它们通常被称为separation agreement,至于Divorce Agreement这个名词在加拿大是比较少用到的。所以在加拿大BC省separation agreement在中文可以代表离婚协议书的意思。 至于美国,澳洲或英国,各个国家甚至各洲或省的名称用法都会不同,都有它们自己惯用的名称用法”。
陈施羽经纪公司固力狗娱乐代为回应,盼ㄧ切圆满落幕,深深祝福两个家庭美满幸福。
洪荣宏也重申两人确实在2013年离婚,并再次强调有给陈施羽两栋房子,也有给两人的小孩钱,他的声明如下:
我上次提出声明的主要用意,是要郑重声明两点:
1)我离婚是有给陈施羽女士两栋房子,有给孩子钱,有负起供应小孩教育与生活的责任。
2)我们实质上的婚姻关系,确实是在2013年8月29日在加拿大的家中,双方在友人见证下个别仔细阅读草拟的中文离婚书上的内容后,双方亲自签字同意离婚,并且正式结束实质上的婚姻关系,加拿大的中文版协议书内容清楚写着:“离婚协议日期自2013年8月29日生效”(这份协议书,陈施羽女士手上应该也有一份,如果陈施羽女士还想不起来的话,我很乐意发一份给她。)
至于前几天陈施羽女士回复她自己版本的说词与表述,我也不想要再深入探究,我只期盼陈施羽女士,不要再直接或间接的对外届陈述,发表或出版跟我有关的任何话题与字眼。
在这里,我感谢陈施羽女士为孩子的付出,也祝福她的新家庭美满蒙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