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安机关发布并开始实施创新举措,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政策等有关条件的人,将可以“租房落户”。
新华社引述天津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总队副总队长刘学涛称,即日起,对于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年龄和学历条件,在津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在津连续居住半年以上并合法取得居住证,且本人或直系亲属无名下合法产权住房的,可在其长期租赁房屋所在地社区落集体户口。
刘学涛表示,现时引进人才落户存在着种种问题,如本人或直系亲属名下没有住房、就职单位无条件设立集体户口、在人才市场落户又会导致人户分离等,“租房落户”将有效破解“无房落户”的困难,服务人才在天津长期稳定就业和长期稳定居住。
目前,国内各大重点城市纷纷推出措施支持引进人才,南京市政府周一就发布通知称,高层次人才在南京买首套房不再受户籍限制,且公积金最多可贷120万元人民币,高校毕业生租房补贴年限可延长至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