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艺人胡睿儿与杨琳所组成团体“Under Lover”以一首《痴情玫瑰花》走红,但成员胡睿儿因呼麻被抓,又爆出与唱片公司东声违约纠纷,遭东声指控片面终止合约,向两人各提告求偿1000万元违约金。为厘清“YouTube”收益归属,台北地院今开庭,法官仍希望协商,庭末谕知下月20日上午安排调解,“希望双方都能现身。”
据了解,东声高层当日应是会亲自出庭,至于胡睿儿及杨琳是否现身?律师简短表示,会向两人报告开庭进度,其余不愿多说。
“Under Lover”因不满东声唱片将“啾啾啾”、“一见钟情”等两首歌授权予他人使用,却未收到应有报酬,主动寄发存证信函要求解约;但东声反驳有此事,认为胡睿儿、杨琳片面终止合约,是两人违约在先,因此提告各求偿1000万元违约金。
东声的委任律师之前开庭说,双方原本签8年经纪约,约定“Under Lover”应在合约期间内录制8张专辑并创作80首歌,但团体仅出一张就不理,违约事证明确,应给付违约金;“痴情玫瑰花”MV也由东声出钱拍摄,要求返还YouTube相关分润,不过目前仅能查到2015年半年收益40万余元,暂以此金额求偿。
“Under Lover”的委任律师反驳,东声将两首歌曲擅自卖给鸡排妹,向滚石唱面收取版税404万余元后,“却私吞没给团体”,属违约在先,团体才会合法解纷,请求驳回诉讼。
今日开庭,东声提供“Under Lover”违约事证供法官函询,包括私自参加“台中音乐摇滚趴”、“彰化中秋晚会”、“为爱发声公益演唱会”、“竹林中学迎新演唱会”、“大甲芋头节”、“社头中秋晚会”、“桃园起驾晚会”、“台北自由广场”活动、“台南应用科大”活动等;律师也说,愿意商谈和解。
“Under Lover”的律师表示,虽对函询没有意见,但有无必要仍请法官审酌;至于是否和解,律师说,“Under Lover”虽愿意赔偿,但东声请求太不合理,团体才会回头检视合约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