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福利署“检视院舍实务守则及法例工作小组”早上开会,小组成员田北辰在会后表示,大部分与会成员反对只规定新领牌院舍的人均居住面积,而现有院舍就维持不变。
会上主要讨论检讨院舍人均楼面面积的三个方案,第一个方案是对新建成的院舍人均面积有新的标准,旧院舍则维持不变,即现时的人均面积6.5平方米。第二个方案是在某一段时间后,新、旧建成的院舍要达到同一个标准。第三个方案则有两个标准,新建成的院舍要有较高的标准,而旧院舍将给予过渡期提升人均面积,但标准会比新建成的院舍低。
田北辰认为,新旧院舍应就寝室的人均面积订立统一的标准,并修订院舍公用空间的人均面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