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问到被撤销议员资格的人士能否再参选,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出席行政会议前表示,本港所有的公开选举均公平、公正及依法执行,参选者的资格是由选举主任按立法会条例及选管会相关规例行使权力再作决定,如有需要可咨询法律意见,强调不存在特首有立场决定谁人可参选。
林郑月娥强调,选举并非由行政长官说了算,重申是由选举主任依法办事。
对于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寓所僭建一事,林郑月娥重申,已在立法会答问大会说清楚已掌握的事实,认为坊间好多“冇根冇据”的揣测去攻击郑若骅,有关言论近乎不负责任,相信郑若骅会争取到立法会委员会回答提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