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联办主任王志民在官方《求是》杂志撰文,指要把握十九大报告中“一国两制”的新定位,正确处理包括宪法和《基本法》的关系、中央全面管治权和特区高度自治权的关系、中央政府和特区政府的关系等六对关系。
王志民称,宪法作为“根本大法”和“母法”,是包括《基本法》在内一切法律的“根”和“源”,在包括香港特区的全国范围内,具有最高效力和权威。
他指出,《基本法》一切效力和权威来源于宪法,但香港社会有些人忽视和忘记宪法,甚至有人刻意无视和违反宪法,例如“港独”分离活动,这是很多乱象的根源。
王志民认为,落实“一国两制”过程中,必须正确认识香港法律地位和权力来源,不能以高度自治权排斥、对抗和侵蚀中央全面管治权,更不能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
他又称,在“一国两制”下,中央政府对特区政府的领导方式有别于对内地省、区、市政府的领导,《基本法》规定属于特区自治范围的事务,中央从不干预,但中央依法行使对特区的权力必须获尊重和保障,依法作出的决策部署必须在特区政府贯彻落实。
他表示,中央一直要求要以香港行得通的方式处理香港问题,注重“港式思维”、“港事港办”,而香港人特别是治港者也需熟悉、尊重“北京思维”“内地方式”,处理有关问题要站在国家全域的高度来考虑,会否影响国家整体利益,还要从内地人民的角度换位思考,会否引起两地同胞的矛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