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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许毓仁召开 STO 监理规范公听会 年轻人代表:若环境不友好不排除投资人出走另辟机会

发布时间:2026-02-22 爽报 YesDaily.COM 213

台湾立法委员许毓仁今(11)早于立法院就台湾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 金管会”)早前公布的“STO 监理规范”召开公听会,集行政部门、专家学者及民间代表,逾百人出席。据 6 月 27 日的“证券型代币发行相关规范”说明,金管会将依草案规划,在一定发行金额以下者,将采群募机制,发行者须有券商执照,一定金额以上则进入沙盒。

金管会针对“证券型代币发行 (Security Token Offering, STO)”释出的这份规范,旋即引起业界及投资人高度关注,市场声音普遍倾向“应该要再谈谈”,期望金管会能开放更多空间,以创造更友善的环境。

6 月这份“证券型代币发行相关规范”(下称“627 STO 规范”) 中提到 :

  • 金管会将核定 STO 为证券交易法之有价证券,并规划采分级管理。
  • “专业投资人”参与 STO 认购时,专业投资人之自然人认购限额为每一 STO 案不得逾 30 万元,而 STO 买卖平台业者(单一平台)受理之 STO 豁免案件,其所有发行人募资金额总计不得逾 1 亿元,且单一平台受理第一档 STO 交易满一年后始能再受理第二档 STO 之发行。
  • 平台业者仍应先取得证券自营商许可证照,而最低实收资本额为 1 亿元这个高门槛不变。
  • 另外,说明中还提到 STO 募资金额在新台币 (下同)3,000 万元 (含) 以下,可获豁免其应依证券交易法第 22 条第 1 项之申报义务,而募资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应依“金融科技发展与创新实验条例”申请沙盒实验,实验成功后依证券交易法规定办理。

立委许毓仁认为,有关豁免三千万以下申报案件研议规范重点,有三大缺憾,他期望金管会考量,第一限制在“专业投资人”是否理想?一般散户不能参与,相当不利加速资本市场投资与资金流动,另外“传统议价”方式且仅限于单一平台,此种传统的议价方式难以形成健全的市场,而且跟目前市场及产业的执行方法有落差,加上每档只能在单一平台做很可惜,至少应研拟出类似竞价的方式,让交易更为自由公平。

许立委直言,“整体来说目前金管会提出的规范框架是让人感到可惜的”,这套规范是否有足够的诱因给到业者?限制在专业投资人是否真的对台湾区块链产业有帮助?这些均值得去思考,像发行人仅能透过同一平台进行募资,每一个单一平台受理其所有发行人募资金额总计不能超过一亿元,并且在受理一档 STO 交易满一年后才能再受理下一档。这样故步自封的管制方式很可能会把金融创新的幼苗扼杀在摇篮中。 许强调,这是让台湾可成为全球第一个正式针对 STO 定出法律规范的国家,他期望可以带给国际一个参考。

三千万和“专投”成众矢之的

在本场公听会上,不管是专家学者或民间代表,均集中火力在三千万分水岭及专业投资人资格这两点上。事实上,为什么是 3,000 万台币为分水岭,作为一个基础来定位?这背后是基于什么考量准则?募资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进沙盒,会不会变成“一刀切”呢?“专业投资人(个人)”的定义是相关财力证明、投资专业知识跟交易经验,那在加密货币投资市场上,这些传统投资专家是真的专业吗?

作为公听会上第一位发言的业界人士及法律专家,币托法务长刘立恩(Ivan)直言,“627 STO 规范”会造成“五个没有”!第一:没有加密货币交易所会提交执照 (证券自营商许可证照) 申请;第二,没有一个发行人;第三,没有交易量;第四,没有外资愿意进来台湾;以及最重要,第五,“没有可能达成监管”。

刘立恩指出,要针对“实务”来进行监管才是有利的,金管会在立法架构上应该做调整。“自营商执照”做法是不适合的,因目前加密货币交易所营运的是“竞价交易”,现有业者的交易模式如要完全被改,这是不可能的,也就是为什么“没有加密货币交易所会提执照申请”。他强调,与传统市场比,这是几十亿台币的规模,架构应该从根本上做些改变。3000 万这个定位,倾向是把案子当“辅导”建议把角色分开,因为可想像到金管会会很辛苦。

币宝台湾(BitPoint Taiwan)首席执行官郭雅宁(Patty)表示认同金管会对 STO 这件事的推进,尽管“目前看起来是有点严,但这是一件好事”。至于交易所 AML/KYC ,有分国内跟国际,郭雅宁分享了日本处理这两方面的做法并指出,相对日本来说,台湾算是比较轻松。她建议主管机关考虑“先紧后松”做法,同时应开放给一般投资人进来,郭直言“5 万块也要让他们进来”。

BitAsset 法务长也是针对专业投资人 (“专投”) 资格及额度发表了意见,期望可开放给一般民众都参与到这个新型的投资方式,除了初级市场,也要考虑到次级市场的发展,这才是让代币能流通。

MaiCoin 代表陈明惠提到,在这个市场里,年轻人的热度跟参与性是相当大的,年轻人已经不大投资到传统股票市场。希望主管机关可以把 AML/KYC /内控等的执行细节说清楚,这其实是业者很迫切想要知道。

台湾大学法律学院杨岳平教授指出,金管会现在“卡关”的地方在于加密货币交易所,他建议金管会可研究新加坡 1X 案例,对国内限制专业投资人才能投;对境外投资者并无最低要求,只要通过 KYC 实名认证即可。杨教授亦称,立法院可考虑在目前的证交法里就关于交易所的规定做修法调整,以处理“议价交易、竞价交易”的问题,此外,杨教授非常清晰的点出“洗钱防制跟币别无关”,新台币交易已修过洗钱防制法及 KYC,没必要限制于新台币的交易,用加密货币交易在国际上也有不少有名的案例可参考。

政治大学法学院臧正运教授提到,“普惠、跨境和风险”是 STO 监理规范的关键要素,他认为,目前用证券交易法机制逻辑是正确的,解决资讯不对称,让中介机构管理及让专业人士的专业来当守门人,但臧教授随后点出,资讯揭露要到什么程度?STO 涉及到技术,像那些 code 会有足够的专业人士来查核吗?中介机构查核(资产交易平台)怎么管、怎么要求?臧教授带出,台湾目前缺乏这些方面的讨论,但其实这些都是很重要的。

“STO 不仅是这个世代年青人创造财富的新契机,也是全球资金输入台湾、台湾投资人才展露头角的新机会。”臧教授如是说。但“专业投资人”是真的专业吗?特别在这个新兴的投资产品,像 STO,“专业投资人”的定义是值得思考。杨岳平教授补充指,新加坡的案例、瑞士类 ATS 是有开放给散户,这些均很值得金管会参考。

这场 STO 监理规范公听会除了收集到区块链产业业者、学者的意见外,与会众多的法律专家也纷纷提出看法。

“点亮法律”蔡昆洲律师提到,金管会在拟这套 STO 规范时是比较“保守”,他建议金管会是否该考虑建另一个机制来处理,“除了国内,应该特别思考国际的竞争性,采取可执行的、可支撑台湾区块链产业发展的机制”,蔡昆洲律师特别点出,STO 是修法还是立法比较好处理?他觉得修法比较困难,建议金管会应该以“立法”方式来做。

理律法律事务所熊全迪律师表示,他特别想针对“投资人限制”这一点讨论,熊律师提出,是不是有可能把自然人的 30 万投资限制取消?他表示,明白主管机关有参考到股权群募(Equity crowdfunding),但定出这个 30 万新台币的原因目前不是很清晰,是否有其必要的原因?熊律师还带出了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STO 比股权群募的风险真的更大吗?”他强调,“整套立法应要考虑现实的状况,也要考虑到国家发展的战略来思考。”

KPMG 谢孟珊律师会上提出了一个呼应杨岳平教授的观点,她指出台币已经有 FATF 的实名制、KYC、AML 在管,所以 “应开放用 Token 来交易”,不单可吸引国际资金,同时也真的可以帮助做产业发展。KPMG 执行顾问孙欣补充指,她相信 FATF 接下来将会把重点落到这套 STO 规范上,“我们该思考可疑交易的处理。”

源铂资本首席执行官胡一天表示,他是肯定金管会这套规范及认同当中的观点,但能否利用 STO 这新形式的框架来助传统产业做数位转型?如依目前金管会提出的这套规则,看起来是不利于传统产业发展的,胡特别以“小农”如要募资来做例子指出,说明当下不管是发行人、平台及投资人投资额度等多方面会阻碍执行。

台湾区块链大学联盟社长彭少甫(Leo)分享了他的观察指出,实际上 20 到 35 岁的投资人占金融投资市场的比例很多,但他们大部分都投资到加密货币市场,已经不太考虑股票。作为年轻人、大学联盟的代表之一,Leo 直言“我们买不起一户帝宝,但可以给我们机会投资万分之一户”,年轻人是真的懂怎么“套利”,他们更懂交易,所以建议-及主管机关要思考如何留住台湾的年轻人。Leo 不讳言,若台湾的投资环境不友好,不让他们这些普遍来说是“非专业投资人”参与的话,相信很多年轻投资人会“出走”另辟“机会”。

金管会证期局副局长蔡丽玲回应表示,处理 STO 的相关法律,他们是采取非常开放但仍审慎的态度,“627 规范”是一个初步的公布,在正式发布监管规则后会有 60 日的预告期间,目前这段时间金管会是非常乐意可以收集各方意见,有关 STO 的法规规范,主管机关了解需要与各方沟通,而今天这场公听会的意见将会作个综合性的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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