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金融业监管局(FINRA)7 月 18 日发布第 19-24 号监管通知,旨在延续 2018 年所发布监管通知,持续策励下属成员公司在“开展加密货币或任何形式的数位资产”相关活动前,应事先向 FINRA 通报、协商。

根据这项监管通知,美国金融公司截至 2020 年 7 月 31 日前,皆需向 FINRA 报备下述业务范围:
- 购买、销售、交易数位资产或投资数位资产基金;
- 创建、管理数位资产相关的基金,或为其提供咨询服务;
- 参与首次或二次数位资产发行(例如:ICO、Pre-ICO);
- 创建或管理数位资产次级交易平台;
- 托管数位资产;
- 使用分布式账本技术或区块链技术的任何其他用途;
- 接受加密货币为支付方式;
- 加密货币挖矿业务。
至于那些未能遵守规范的成员公司,则有可能面临严重的后果,像是 Tezos 共同创办人 Arthur Breitman 就曾经被 FINRA 处以 20,000 美元的罚款以及禁止与经纪人交易长达两年,理由是 Breiman 过去在 Morgan Stanley 任职期间就 Tezos 的创建发表了虚假声明。
迄今为止,美国监管单位在批准“加密货币相关公司成为经纪-经销商(Broker-Dealer,券商)”上的审核程序似乎面临诸多拖延关卡。据统计,当局目前已接获多达 40 项申请,当中甚至有公司已等待超过 14 个月的时间。
为此,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市场部门本月初协同 FINRA 法务办公室发布联合声明,针对市场参与者先前所提出的问题而作出回应。声明提到,在当局能够核准加密货币企业申请成为券商之前,仍必须厘清诸多疑虑,例如:“私钥保管方式”以及“客户保护措施”。
区块客两周前报导,一份题为《杜绝科技巨头涉入金融业法案》(Keep Big Tech Out Of Finance Act)的立法草案副本在网络上广为流传,旨在极力避免大型科技公司成为金融机构,甚至试图禁止这些公司“建立、维护或营运数位资产”,并打算对违规企业处以每日 100 万美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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