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地热开发,能源局祭出奖励金翻倍、最高补助一亿措施。根据能源局规划,2025年地热发电目标要达到200MW(20万瓩),日前能源局预告修正地热奖励示范办法,多项申请条件大放宽外,每案补助金上限从5千万翻倍至1亿元。另外,考量地热发展最大风险正是探勘,若发现无开发可行性,只要封井也能请领奖励费用!
为让地热发展加快,能源局1月31日预告修正“地热能发电系统示范奖励办法”,多项申请资格大放宽,未来不限电业筹备创设者才能申请,同时取消设置总装置容量达500瓩以上才可申请限制,每案补助金上限则从5千万加码至1亿元。此外,如果探勘后发现,无地热发电开发的可行性,也可以选择封井请领奖励费用,保障开发业者。
能源局能技组长陈崇宪指出,地热发展最大风险就是探勘阶段,虽然科学数据指出台湾有不少地区蕴藏地热发电潜能,但地热不如太阳光、风力好掌握,秉持鼓励民间扩大参与精神,探勘后若无发展可行性,只要选择“封井”同样可请领补助金。
陈崇宪说明,如果探勘后发现无法发展地热发电,但却挖出温泉,业者还能申请补助不太合宜,因此才会订出封井条件;另外,单孔探勘深度过去要达1千米,也被反映较浅地区若有潜能,会无法申请补助,本次一并取消。
至于每案奖励补助最高可达50%,金额从五千万加码至一亿元,且配合电业法,申请资格包括自用发电设备业、团体或自然人都可申请;补助奖励最高虽达1亿,但地热探勘成本约落在五千万至一亿,财务门槛仍高,陈重宪说,民众不会随意就说要开挖。
而过去装置量须达500瓩才能申请奖励金,以台电在绿岛探勘的装置量也才200瓩,陈崇宪坦言,确实有许多业者反映,要先确认地下的地热有发展可能性再扩大,否则一下子玩太大、财务风险过高。
由于过去并未有人成功申请奖励补助,能源局这次放宽多项奖励金申请资格,目标是力拼今年底国内能出现首座地热发电厂,并让地热发电的装置容量达到2MW。
能源局指出,本次修正相关办法,希望能分摊业者进行地热发电初期探勘风险,降低开发限制条件并提高奖励诱因,借此引导民间投入地热发电开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