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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董事长林蔚山请辞老婆林郭文艳接任

发布时间:2026-02-16 爽报 YesDaily.COM 206

大同董事长林蔚山(右)今宣布辞职,将由妻子、总经理郭文艳(左)接任。(资料照)

老牌家电大厂大同今天傍晚公告,原董事长林蔚山在今天董事会请辞董事长一职,会后也辞去大同公司董事职务。董事会也通过由林蔚山老婆、林郭文艳担任董事长,即日起生效。

大同表示,林蔚山1972年就任大同总经理,并于2006年担任大同董事长,“在任期间带领大同从家电跨入资讯产业,因其独到之远见,领先业界于2004年带领大同进入绿色能源产业,之后更运用丰富的机电与系统整合基础,让大同成为智慧能源产业之佼佼者。林董事长对大同集团亦有诸多贡献,其于1999年协助华映取得日本三菱技术合作,成为台湾第一家面板厂,亦开启台湾面板产业自力发展的契机,绿能科技也在林董事长的大力支持下,成为全球前3大太阳能芯片厂”。

在大同欢庆百年之际,华映与绿能开始转盈,大同也站上新事业成长的轨道,林蔚山希望将更多个人心力投入于大同集团的发展和社会公益,并全力捍卫自身清白与维护司法正义。

林蔚山更期许大同继续发挥优良的传统,继续对台湾这片土地做出贡献。林蔚山认为大同是台湾最重要的本土企业之一,大同的永续经营已经不只是大同公司本身的发展,更象征了不畏艰难,不断创新求进步的台湾精神。

该次董事会一致推举林蔚山为大同集团总裁,并推选林郭文艳董事担任大同董事长一职。

以下为林蔚山辞职声明书全文:

林蔚山辞职声明书 民国 107 年 2 月 1 日

本人经多方考虑,今天向董事会提出辞呈,辞任大同公司董事长职务。我自民国 61 年被聘为总经理,95 年担任董事长迄今,兢兢业业地为大同服务奉献,已达46年。

大同是我祖父林尚志先生于民国7年创立,今年公司迈入一百年,是台湾本土企业之第一家,今年也是家父林挺生故总裁一百岁冥诞。祖父在日据时代经营台湾人的营造公司,历经千辛万苦才稳定成长,其经营期间完 成六百多项公共工程。

家父林挺生先生在台湾光复后,挑起大同转型的重担。他带领大同建立自立技术,横跨家电、重电、电子领域,也设立诸多投资事业,如中华映管、福华等上市柜公司。大同民国 57 年上市,是国内第一家上市公司。民国 61 年在美国设立第一家海外公司。家父是一位非常宏观且有远见的企业家。

我本人在 70 年带领大同进入资讯领域,后来把资讯代工业务转往精英电脑,大同则专注系统整合业务,由 ICT 再跨入机电系统,公司近几年布 局智慧能源、太阳能、智慧监控等,也成立绿能、尚志半导体等投资事业。 三代传承,我深知对大同与集团公司之责任,一日不敢或忘祖父、家父及许多已退休和在职的主管、同仁长年共同打拼的基础,也每日思考如何让 大同与集团公司与时俱进,成长茁壮。

祖父过世时,希望大同大学及高中能为台湾培养更多的工业人才,把他个人持有大同股份之 80%捐赠两校,助其永续经营。台湾曾遭受石油危机、新台币对美金巨幅升值至 28 元、亚洲金融风暴等,许多企业不支倒闭,大同也很辛苦;家父无私地把林家持有的土地房产移转给公司,让公司开发获利,解除危机。

后来大同工学院要升格为大学,校地不足,家父决定捐出林家临中山北路一千坪土地与房产给学校。这房子是我生长至结婚生子的地方,一直是许多甜美家庭回忆的所在。由于移转手续时程长,来不及在家父过世前完成,最后还是由我签约完成捐赠。这是我们林家三代传承一贯的风格:为公司或学校,林家人可放弃私产,以利全体股东、同仁及台湾的学子。

民国 58 年政府为鼓励建教合作,把大同公司与大同大学全部划为“建教合作工业园区”,所以今日公司范围内有学校的地,学校范围内有公司的地。在“建教合作工业园区”内,大同公司多年持续与学校密切合作,建立许多产品与系统技术;今后在物联网、AI 等新技术要更加强建教合作。

当通达案我被指责为“背信掏空”时,真是泣血锥心之痛!!林家第三代传承的我,如此长期努力于经营公司,怎可能有任何念头去伤害大同?!通达是个受骗而投资失利的案子,前手经营者作假账,骗过我们的评估团队而投资;前手更伙同银行职员用假账诈贷,要求我去背书。我若早知有诈,不但不会自陷背保责任,也不会去投资。尚志投资公司在投资后,深入查察,才能发现假账问题,而依规定必须重调财报,认列亏损。然前手原银行借款已变成集团债信问题,为保整个集团债信,只得先行偿还银行贷款。

如此重大的弊案,作假账的前手却只被定罪违反商业会计法,而我个人却被判重刑,又有钜额罚款,判决我与通达还要择一被没收“不法所得”!关于通达案,我有几项要点说明:

1. 通达案相关之所有款项都是偿还银行,我分文未取,怎是没收对象?

2. 银行行员涉及与通达前手诈贷,银行却享有追索背保人权利。据报导 近期之重大诈贷案,众银行要认巨损,上百行员要受惩处,实为极大反差。

3. 尚志资产公司借资金给通达 1.86 亿元,通达有用其土地厂房等担保,其后土地厂房变卖,得款 4.4 亿元,尚志资产公司优先受偿取得1.2 亿元。唯,国税局认定通达为“真帐”,通达历年累积欠税 18 亿元, 要求租税债务优先偿还,扣住相关款项,迄今仍在行政诉讼,是何道理?

4. 在依法定程序评估后(当时为一元投资,依法无需外部评估)却投资 失利即是背信,多少企业家要被定罪?何人敢投资新创事业?

在此时大同要欢庆百周年时,我是否要辞任董事长?我思考很多也很久。我深爱大同,也像我祖父与家父一样,愿为公司设想最佳策略方案,也全心付出。我一定以最大力量捍卫我个人清白,但司法是非常冗长的程序,这期间我个人常忍受某些媒体不实报导的屈辱,对我而言,真是身心煎熬,亦甚为不公!

大同历经多年承受华映钜额投资亏损,如今华映与绿能开始转盈,大同也重新站上新事业成长的轨道。现我已过七十岁,也正值大同欢庆百周年,缅怀创办人及故总裁对台湾经济发展与社会公益的贡献与付出,我也愿将个人的心力投入更多社会公益;此时辞任大同董事长,相信董事会及在职 与退休主管同仁会谅解。董事会推举新任董事长后,我也会全力支持。

自我期许,我个人未来的投入,能够协助大同在下一个百年继续发挥优良的传统,维持“正诚勤俭”一贯经营理念,继续对台湾这片土地做出贡献。我认为大同公司是台湾最重要的本土企业之一,它的永续经营已经不只是大同公司本身的发展而已,它更象征了不畏艰难,不断创新求进步的台湾精神,我们要让这种台湾精神不断传承。

  • 大同董事长林蔚山请辞,辞职声明书全文。(记者廖千莹翻摄)

  • 大同董事长林蔚山请辞,辞职声明书全文。(记者廖千莹翻摄)

  • 大同董事长林蔚山请辞。(记者廖千莹翻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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