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有媒体指出律冈联合企业公司用货轮“凯翔号”去年8、9月间前往北朝鲜载送4万吨无烟煤,再转卖给台塑越南厂赚取价差一案,台塑今(30)日特别发出澄清稿否认。
台塑集团表示,集团企业采购作业规定,除遵照政府法令外,并于招标文件及采购合约中订定,卖方应遵守相关进出口管制及联合国禁运之规定,严禁购入制裁国家所产原物料。
台塑集团解释,以台塑越南厂采购无烟煤为例,对外招标文件中均要求产地为俄罗斯(非北朝鲜)生产的原物料,且需检附“产地证明”相关文件,以确保卖方符合相关规定。
而经查台塑越南厂去年8、9月间并未向“律冈”进口无烟煤,仅12月份进口一批产地记载为俄罗斯的无烟煤,并非来自北朝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