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11日,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戴某某、王某某容留他人吸毒一案。
本案中涉案人员中的戴某某为网络歌手"东来东往",曾演唱过《别说我的眼泪你无所谓》、《海角七号》等知名歌曲。今年1月份在居住的别墅内与涉案人员王某某先后多次容留五人吸食毒品而获刑。

2019年1月23日到27日,戴某某与王某某先后多次容留陈某等五人吸食由被告人戴某某提供的"开心水"(经鉴定含有甲基苯丙胺或氯胺酮)、K粉(经鉴定含有氯胺酮)等毒品。
1月26日晚吸毒人员陈某因为吸毒致死,经检测陈某体内含有氯胺酮、3,4-亚甲二氧基甲基苯丙胺毒物。
由于戴某某吸毒并涉嫌容留他人吸毒,已构成刑事犯罪,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当庭宣判:被告人戴某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被告人王某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