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预算案》将在本月底公布,香港税务学会认为,港府需对现行的税务政策及条例进行全面检讨,使本港能提供更有利的营商环境及更具竞争力,以及应付长远财政挑战。
民生方面,学会建议为楼价600万元以下、与配偶均属首次置业的年满18岁香港永久性居民,有条件豁免征收首置印花税,但买家必须连续三年作自住用途,若三年内出售物业,则须缴付已获豁免及额外的印花税。
此外,为栽培青少年事业发展和企业家精神,就企业新聘请的青年雇员,给予相等于该雇员月薪150%的税务扣除额,最多以12个月为限。学会亦建议政府应为年轻企业家所开创的新企业,在其开始有盈利的首一、两年,给予50%利润宽减的税务假期。
学会又表示,为鼓励跨国企业于香港设立地区总部,建议应给予在港营运的地区总部税务优惠或其他津贴。该会亦建议将有关投资基金的利得税豁免范围,扩大至涵盖所有在岸基金等,以推动基金行业的税务优惠。
在推动创科及文创行业方面,学会建议可为在港拍摄电影所产生的费用,提供200%的税务扣减。而为纾缓进行研发活动企业的现金流压力,尤其是初创及中小企,可考虑在符合特定条件下,允许企业将其享有的额外税务扣除额,转化成现金或可退还的税务抵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