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就修订的虚拟银行发牌指引进行咨询,无论银行、金融机构及科技公司均可申请虚拟银行牌照,为促进普及金融,要求日后虚拟银行不应设立最低户口结余要求或征收低户口结余收费,同时要提交退场计划,以备经营未能成功而要退场时,如何可确保客户利益受到保障。咨询将于3月15日止,预计5月发出新指引。
于2000年制定的《虚拟银行的认可》指引的基本原则仍然适用,包括最低资本3亿元,申请人必须提出具体可信的业务计划,但不能采取掠夺性(predatory)定价、妥善管理风险、及与银行一样遵守其他监管措施,例如充足资本比率要求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