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对台销马之冷轧不锈钢进行反倾销调查,经济部今表示,马国贸工部于7日公告终判结果,认定自台等国进口产品构成倾销,将课0%到14.02%之反倾销税,为期5年。由于马国去年原采取最高52.17%之临时反倾销税,终判明显下修,但对厂商影响仍须观察。
马来西亚贸工部于去年5月15日公告针对冷轧不锈钢进行调查,7日公告终判,除台湾外,也认定包括中国、韩国及泰国进口之产品构成倾销。马国表示对我厂商课征0%至14.02%之反倾销税,而其他国家所课反倾销税率分别为中国2.68%至23.95%、韩国0%至7.27%、泰国22.86%至111.61%。课税期间自8日起至2023年2月7日止,为期5年。
贸易局表示,马国在调查期间,已于去年10月12日起对我厂商课征13.77%至52.17%之临时性反倾销税;今年1月17日公告事实报告后,建议对我商课税税率改为0%至14.02%。本次终判结果确定以此税率实施,贸易局表示,业界反映之前之高额临时反倾销税的确对出口造成影响;而终判税率虽有下修,但仍须观察对厂商造成影响。
而根据马国海关统计,台湾是马国冷轧不锈钢产品最大进口来源,2015年及2016年马国约进口4776万美元、占总进口量41.15%,以及2863万美元、占39.35%。马国主要进口来源除我国外,依序为日本(市占24.15%)、芬兰(市占14.57%)、德国(市占9.34%)。
本案受调产品特征为线圈、薄片或任何其他形式的冷轧不锈钢,厚度在0.3毫米至6.5毫米之间,宽度不超过1600毫米,用途主要为制造水管、医疗器材、餐厨具、建筑及电器等产品之材料。
根据贸易局资料,涉案税则号列包含7219.31.000、7219.32.000、7219.33.000、7219.34.000、7219.35.000、7220.20.100、7220.20.900,但排除冷轧不锈钢BA管、不锈钢镜面、压花板、钢化板、蚀刻板或不锈钢发射板及硬度值超过250HV之冷轧不锈钢产品。
经济部今表示,马国贸工部于7日公告终判结果,认定自台等国进口产品构成倾销,将课0%到14.02%之反倾销税,为期5年。(记者黄佩君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