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双学”领䄂黄之锋、罗冠聪及周永康因2014年闯入公民广场案刑期复核的终极上诉,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今早听罢上诉人及律政司各方陈词后,押后颁下裁决,3名上诉人获准继续保释。
上诉主要处理争拗包括根据《刑事诉讼程序条例》第81A条,上诉庭多大程度上可以推翻、修改、替代或补充原判所依据的事实;上诉庭在复核刑期时,应多大程度考虑上诉人的公民抗命或行使其他人权作为犯罪动机;及多大程度接纳上诉庭判刑是基于要定下新的判刑指引作为理由。
三子分别由资深大律师戴启思、彭耀鸿及大律师蔡维邦担任代表。戴启思陈词称,刑期复核与上诉性质有别,若上诉庭全盘审视本案证据,有将复核变成上诉之虞。彭耀鸿指出,第81A条已列明复核刑期的4种法律情况,认为上诉庭只可根据有关情况审视证据,是有其局限性。
马道立表示,上诉庭在判词提及各上诉人在闯入广场前的经过,是要判断各人在案发时的角色及参与程度。
马道立又形容,三子原审时被判社会服务令及缓刑,到上诉庭改判三人以监禁10个月为量刑起点,是“跳了很大一步”;他指,公民抗命当然是其中一项求情动机,但当犯案行为涉及暴力,则显然逾越了界线,所以法庭须考虑在每种非法集结的情况下,怎样行为才算越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