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年前占领行动期间,7名警员袭击社工曾健超案罪成,各被判监两年,其中两名被告刘兴沛及黄伟豪,分别就定罪及判刑申请上诉许可,上诉庭听取双方陈词后,押后裁决。
刘兴沛一方质疑,原审法官只根据呈堂的两条无线新闻片段,都有人穿上浅色长裤,就裁定刘兴沛有份参与袭击,认为此做法并不稳妥。
控方指,两条片段都显示穿浅色裤的男子,负责抬起曾健超的右脚,其他的衣着亦一致,质疑在摄影机被阻挡的49秒期间,是否可以换上另一批人。
黄伟豪一方则质疑,原审法官在判断时只依赖环境证供,又选择性的接纳部分证人的供词。控方则指,根据其中一名证人的供词,黄伟豪在接近案发时间,向曾健超受袭的变电站方向走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