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向立法会提交两级制利得税条例草案,进行首读和二读。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刘怡翔表示,政府建议将将法团首200万元利润的利得税税率降至8.25%,即现行税率的一半,其后的利润则继续按16.5%的税率征税。
至于以大多数属独资或合伙业务的非法团业务,首200万元利润的税率将相应下调至7.5%,即现行税率的一半,余下利润的税率则维持在15%的水平。
刘怡翔表示,香港一直奉行简单低税制,以及按地域来源征税,本港税制便利营商,并为各行各业创造商机,是香港一直赖以成功的基石。不过,近年各地为吸引外地企业纷纷减低公司利得税率,虽然香港16.5%的公司利得税率仍属全球最低之列,但必须考虑外围环境的改变。政府希望维持简单低税制的同时,实行具竞争力的税制以促进经济发展。
他指出,引入利得税两级制,可减轻企业尤其是中小企及初创公司的税务负担,有助缔造更有利的营商环境,推动经济增长,创造就业机会,以及提升香港的竞争力。利得税两级制亦会带来国际宣传效益,有助推广香港成为首选投资地点。
他表示,实施建议会令政府税收每年减少约58亿元,相等于上个财政年度利得税收入总额约4%,但企业可因此而提高整体营运规模及效率,可望日后为政府带来额外税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