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媒体报道,海南省三亚市日前印发《关于加强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管理的通知》,明确要求商品房销售价格超过备案价格的不予网签,降价销售幅度不得超过备案价格的20%,备案价格原则上保持一年的稳定期,一年内不得调整。
通知又要求,各区域已达到预(现)售条件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申请办理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总体均价和单套价格,不能超过该区域去年2月同类型商品住房网签均价和单套最高价。
至于已经办理预(现)售的商品住房项目,不能超过去年2月该项目网签均价和单套最高价。之前备案价格超过以上标准的,须重新申请价格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