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宏环球(01019)再入禀高等法院,就涉嫌被假冒导致出现重大财务损失及损害,控告前首席执行官、隆成金融(01225)前主席麦光耀、康宏前主席王利民、康宏证券投资公司(CIS)及鼎成证券,追究责任及追讨损失。
入禀状指,康宏证券投资公司是由部分康宏董事私下成立,与公司名称及业务有相近之处,康宏环球与其是完全独立的公司,从无股权或隶属关系。而首、次被告麦光耀与王利民,均曾参与CIS的运作。
入禀状又指,在2010年或更早时间开始,CIS有系统地将公司的顾客及商机不当地转移。在过程中,多名被告人涉及多项假冒公司营运的不当行为,包括促致公司的员工向顾客失实陈述CIS与公司有关连,令顾客与CIS达成合约关系,以及不当利用公司的顾客及员工资料,将公司的顾客及商机转移至CIS等。
另外,4名被告人亦在2014至2015年公司的配售债券活动中,透过秘密协议,不当地将公司发予鼎成证劵超过4500万元的配售费传送给CIS。
康宏环球向4名被告人追讨包括损害赔偿、从中赚取的利润等,并要求法庭禁止被告人继续不当行为,包括以公司的商号、商标等假冒公司营运。
康宏表示将会继续调查事件,其他监管及执法部门亦正进行调查,不排除在未来会加入其他被告人及申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