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线新闻引述消息报道,有关前行政长官梁振英涉嫌收取澳洲公司UGL款项事件,律政司建议不采取法律检控行动,廉署亦已结束调查。
据悉,廉政公署在2016年初,调查梁振英涉嫌收取UGL提供的5000万元款项,到去年中将调查报告提交律政司。律政司则在去年底聘用一名英国御用大律师审视报告,并提供法律意见。英国御用大律师认为,梁振英与UGL在协议有效期间,作为特首身份并无做出任何不当或贪污受贿行为,建议毋须采取进一步法律检控行动。
梁振英与UGL的5年协议期,部分与特首任期重叠,而款项是分3期支付,最后两期是在特首任期内收取。期间,UGL没有利用协议机制要求梁振英给予商业意见,所以只是他担任特首前签协议,收取款项没有申报。
消息又指,廉署审查贪污举报咨询委员会已知悉事件,廉署亦因应律政司的决定,结束调查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