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延长2000年6月至2015年5月期间入职公务员的退休年龄,公务员事务局发表咨询文件,咨询期至4月30日。另外,2015年6月1日或之后入职的公务员,仍可在接近退休年龄时申请延迟退休。
咨询文件建议,文职职系公务员退休年龄延至65岁;纪律部队职系公务员的退休年龄延至60岁。局方预期,若在有关时段入职的公务员全数选择方案,政府就公积金计划作出的额外供款到2057年将近291亿元。
局方认为,需要给予合资格公务员一年的选择期,在选择期届满仍未回复者,将视为不延迟退休,而选择后则不可撤回。对于在选择期结束不久,便达到退休年龄的合资格公务员,若有需要会获准短时间延长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