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00388)就引入同股不同权企业的细节咨询,与去年底公布的上一轮咨询结果建议相若。
采同股不同权公司须为创新产业公司,创新产业应具备多于一项的特点,包括能证明公司成功营运有赖应用了新科技、创新理念或新业务模式、研发为公司贡献大部分预期价值、证明公司成功有赖于业务特点或知识产权,以及公司的市值或无形资产远高于其有形资产。
港交所强调,创新产业定义要视乎上市申请人的行业及市场情况而定,可能出现一间合资格的同股不同权成功上市,但另一间采类似科技或创新模式的企业则未必一定合资格。同时,在传统业务上应用科技,不足以被视为创新经济,如在网上平台经营零售业务的上市申请人,若未能证明具有其他特点,有可能不符合同股不同权的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