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本港准备引入同股不同权架构外,有报道指,美国证券监管机构亦正考虑放宽监管,以鼓励更多企业到美国挂牌。
新股市场这块大肥肉吸引各个市场争夺,不论香港、新加坡、纽约及伦敦均在较劲。
触发香港要引入同股不同权,是内地电子商贸巨企阿里巴巴曾寻求在本港上市,但最终选择在容许同股不同权的纽约上市。
纽约的规定是,具同股不同权的公司股票一般分为两级,创办人持有的那一级股票投票权,普遍是普通级别股票的十倍,故即使仅持10%股份甚至更少,亦不会失去公司控制权。
有分析指,由于美国法制赋予小股东“集体诉讼权”,一旦小股东权益受损,可透过低成本诉讼追讨,令同股不同权有适当的监察及平衡。
另外,美国国会于2012年通过法案,放宽小型企业及创业公司上市准入门槛,降低上市成本,容许公司透过将少量股票售予私人投资者集资,而年收入低于10亿美元的企业,上市后,五年内毋须公开财务资料。
据《华尔街日报》报道,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正考虑将法案适用范围,扩大至所有企业,以增加上市公司数目,并指有意改变上市招股规定,容许有意上市的企业秘密提交申请,若最终未能成功上市,财务资料将会一直保密。
欧洲方面,虽然英国让公司采用不同投票权架构,但禁止将权力集中于少数人手上的股份上市。多年来英国机构投资者均强烈支持一股一票,令英国没有同股不同权的企业上市。
至于日本东京证券交易所,虽然接受同股不同权企业挂牌申请,但成功上市例子不多,东交所亦不鼓励。
另外,新加坡交易所上市委员会2016年以大比数通过,支持双重股权架构,目前正进行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