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发表“同股不同权”公司上市细则咨询,咨询期为期约一个月,至3月23日止,预期于4月底作总结。在修订上市规则生效后,可接受正式上市申请。
于投资者保障方面,要求企业证明属创新产业、有高增长纪录,以及上市前获得一定数额的第三方投资。
今次细则咨询内容,与去年12月发表的框架咨询总结建议大致相同。同股不同权公司上市时,市值最少达100亿元;市值介乎100至400亿元的公司,过去一年收入须达10亿以上;市值达400亿元以上的超大型公司可获豁免。
此外,同股不同权持股人于企业上市前持有的经济利益,最少达10%,但投票权限制于50%以内,特权股份比例最多1股十票。
另外,同股不同权的公司将于股份编号前加上“W”字,生物科技公司股份编号前须加上“B”字作识别,市值最少15亿元。
